[1] 这是作者于1967年8月25日在《第三届逻辑方法论和科学哲学国际会议》(1967年8月25日到9月2日)上的致词,最初发表在该会议的会议录上,阿坶斯特丹,1968年版,第333—373页.[2] ①这—论据引自波普尔著作(1962年版,第2卷),比较第108页,(本章结束处《精选的文献目录》列有关于这一章的详细参考文献。)[3] ①参见弗莱格的著作,1892年版,第32页;着重号是我加的。[4] ①参见下面第7.1节。[5] ①关于这些“人工制品”,见海耶克著作,1967年版,第111页。[6] ①参见海耶克著作,1967年版,第6章,特别是第96页、100页,注释12;笛卡儿著作,1637年版,参照1931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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