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项法律规则,都可以被认为是社会为了使它的成员在他们的行动中不致发 生冲突而建立起来的一道道屏障或一条条边界。——P. Vinogradoff 正义是人之行为的一种属性在前文中,我们借用了“正当行为规则” (rules of just conduct) 一术语来指称那些有助益于自生自发秩序之型构的“目的独立的”规则 (end-independent ruls), 并以此与那些“目的依附的” (end-dependent) 组织规则相对照。前者是内部规则(nomos),而内部规则不仅是“私法社会” (private law society)[1]的基础,而且也是使开放社会得以形成的基础;而后者,就其作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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